投資涉及風險。請參閱發行章程,了解有關風險因素等資料。

 

1. 一般投資風險

  • 子基金投資組合的價值可能因下列任何主要風險因素而下跌,因此閣下在子基金的投資可能蒙受損失。概不能保證一定可付還本金。且概不能保證子基金的投資目標一定會達成。

 

2. 主動投資管理風險

  • 子基金採取主動管理投資策略。子基金並不擬跟蹤任何指數或基準,管理人亦不會進行模擬或代表性抽樣。管理人作出的投資選擇及/或執行的程序可能導致子基金表現遜於其他具有類似目標的基金,因此子基金可能無法實現其目標。

 

3. 股票市場風險

  • 子基金的股本證券投資須承受一般市場風險,其價值可能受若干因素影響而波動,例如投資情緒、政治及經濟情況的變化及與發行人有關的特定因素。

 

4. 行業集中風險及與參與創新業務的公司相關的風險

  • 由於子基金的投資集中於參與創新業務的公司,而此類公司的特點是與其他經濟行業相比,價格表現可能會出現相對較大的波動,故相對於擁有較多元化投資組合的基金,子基金的表現可能更為波動。
  • 許多對創新業務作出較高比重業務投資的公司的營運歷史相對較短。該等公司亦面臨激烈競爭,且政府可能會進行大量干預,這可能會對利潤率產生不利影響。創新技術的快速變化可能會使該等公司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過時。該等公司亦面臨知識產權或牌照保護喪失或受損的風險,以及網絡安全風險,會導致法律、財務、營運和聲譽上的負面後果。
  • 此外,子基金的表現可能會承受與不同行業和主題相關的風險,包括資訊科技(包括雲端運算)、電子商貿、智能生活、線上娛樂、自動駕駛汽車和電動汽車、機械人和人工智能、電子遊戲和電子競技、區塊鏈、金融科技、元宇宙、半導體、醫療保健、非必需消費品行業及社交媒體。涉及該等行業或主題的公司,其業務波動將對子基金的資產凈值產生不利影響。

 

5. 中國內地相關風險

  • 子基金的投資可能會集中於總部設於中國內地或在中國內地註冊成立的公司。相對於擁有較多元化投資組合的基金,子基金的價值可能更為波動。子基金的價值可能更易受到影響中國內地市場的不利經濟、政治、政策、外匯、流動性、稅務、法律或監管事件所影響。
  • 中國內地是一個新興市場。子基金如投資於中國內地公司,可能涉及投資於較發達市場一般不會涉及的更多風險及特別考慮因素,例如流動性風險、貨幣風險/控制、政治及經濟不確定性、法律及稅務風險、交收風險、託管風險和出現高度波動的可能性。
  • 中國內地市場的證券交易所一般有權暫停或限制任何證券在相關交易所買賣。政府或監管機構亦可實施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的政策。所有該等情況均可對子基金產生負面影響。

 

6. 與小型及中型資本公司相關的風險

  • 子基金可投資於小型及/或中型公司。與較大型資本公司相比,小型及中型資本公司的股票一般流動性較低,其股價亦較容易受不利的經濟發展影響。

 

7. 新興市場風險

  • 子基金如投資於新興市場,可能涉及投資於較發達市場一般不會涉及的更多風險及特別考慮因素,例如流動性風險、貨幣風險/控制、政治及經濟不確定性、法律及稅務風險、交收風險、託管風險和出現高度波動的可能性。

 

8. 貨幣風險

  • 子基金的相關投資可以美元(子基金基礎貨幣)以外的貨幣計值。子基金須承擔將相關投資出售所得款項從該等其他貨幣折算為美元的有關費用和收費(購買相關投資時反之亦然)。子基金的表現和資產淨值可能會因此受到美元與該等其他貨幣之間匯率的變動及匯率管制政策變動的不利影響。

 

9. 與ADR相關的風險

  • 相比於直接投資相關股票,投資ADR可能帶來額外風險,包括託管銀行並無把自有資產與其持有的相關股票分隔的風險及流動性風險(因為ADR的流動性一般低於相關股票)。有關託管銀行的破產事件可能導致買賣暫停,使受影響的ADR價格凍結。這可能對子基金的表現及/或流動性造成不利影響。此外,ADR持有人一般並不享有與直接持有相關股票的股東相同的權利。ADR的表現亦可能受到相關費用的影響。
  • 此外,由於當地政府及/或證券交易所的監管行動,中國內地公司的ADR有被摘牌的風險。在此類事件中,該等ADR的價值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原因是該等ADR可能會變得難以交易和估值,且某些投資者可能不被允許投資於該等ADR。這可能進而對子基金的資產淨值造成不利影響。

 

10. 交易風險

  • 股份在聯交所的成交價受諸如股份的供求等市場因素帶動。因此,股份可能以子基金資產淨值的大幅溢價或折價買賣。
  • 由於投資者在聯交所購入或出售股份時將支付若干收費(如交易費和經紀費),這表示投資者在聯交所購買股份時可能須支付多於每股資產淨值的款項且在聯交所出售股份時可能收到少於每股資產淨值的款項。

 

11. 交易時間差異的風險

  • 由於子基金相關證券上市的某些地區的證券交易所開放時間可能正值子基金股份沒有報價之時,子基金投資組合內有關證券的價值在投資者不能買賣子基金的股份之日可能有變動。
  • 該等地區的證券交易所與聯交所交易時段不同或會增加股份價格相對於其資產淨值的溢價或折價程度。

 

12. 提前終止的風險

  • 子基金在若干情況下或會提前終止,例如沒有莊家,或子基金的規模跌至少於500萬美元。股東於子基金終止時收回的金額,可能少於股東最初投資的資本,導致股東蒙受損失。

 

13. 對莊家依賴的風險

  • 若股份沒有或只有一名莊家,股份在市場的流動性可能受到不利影響。管理人將透過確保至少有一名莊家在根據相關莊家協議終止做莊之前發出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致力緩釋此風險。子基金可能只有一名聯交所莊家,管理人亦可能無法在莊家的終止通知期內委聘替代莊家。概不保證任何做莊活動均有效。

 

14. 從資本/實際從資本作出分派的風險

  • 從資本或實際從資本作出分派,相當於退還或提取投資者部分原有之投資或任何歸屬於該原有投資的資本收益。上述任何分派額可能導致子基金的每股資產淨值即時減少,並將減少用於未來投資的資本。